关于规范财务票据粘贴、投递的通知

发稿时间:2020-09-06浏览次数:1506

推进学校电子会计档案管理工作,学校拟实行凭证影像化。为确保原始单据扫描清晰完整,自20209月起,报销单据粘贴及投递要求有所变化,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票据整理要求

1. 原始材料按尺寸分类。

1)小于A4纸张大小的材料

小于A4纸张大小的材料粘贴在泰山学院财务票据粘贴单上。

多张票据之间不可相互覆盖、遮挡,不可超出泰山学院财务票据粘贴单的边界和装订线,平铺不折叠,粘贴背面四角。

一份报销单可使用多张粘贴单,右下角请填写本张粘贴单上实际报销的金额和对应的票据张数,不要被单据覆盖。请使用新版泰山学院财务票据粘贴单(附件1)。如后两图所示。

2)大于A4纸张大小的材料

将材料折叠为A4大小。无需使用泰山学院财务票据粘贴单。

3)等于A4纸张大小的材料

无需使用泰山学院财务票据粘贴单。

2. 其他要求

1)报销单、粘贴单、合同等材料之间不粘贴,去除订书钉、装订针后按照报销单、票据、审批单、会议通知、合同顺序排放。可使用燕尾夹或曲别针固定。

2)火车票等背面光滑票据的粘贴,请去除背面四角的黑色薄膜后再粘贴。如后图所示。

二、票据投递要求

1. 一单一袋

因报销材料之间未粘贴,单据投递前请将一份报销单放入一个透明文件袋中,防止散落缺失。

2.  逐份扫描,一次投递

将单据放入文件袋后,按照自助投递机使用说明,逐份扫描若干报销单后,一次性开门并收取投递凭条。




计划财务处

202094